公安機關屬雙重管理的部門,人事任免權在地方縣委,但縣公安局一把手也就是局長由地級市市委任命,但都應由公安局推薦,組織部門考察,縣委和市委決定。公安機關的業務由上級公安機關指導和管理,因此,公安機關接受雙重管理。
政法委。這個也要分是哪一級的公安局。區,縣,市,省都有政法委,管理各級公安部門的幹部任命。省,地級市由中央相關部門任命。
政工部門負責。公安局局長是由人大常委會任命。公安局各支隊,各分局的各處的幹部,都是由民主推薦,局黨委會批准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