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原則上知識青年返城參加工作的,上山下鄉期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但是,早於十六週歲下鄉的,應該從十六週歲算起。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後,以前的工作年限連同上山下鄉期間均為視同繳費年限。雖未參加工作但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的,其返城以前(按户籍遷移時間)的時間為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