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管理崗位設置一般包括校長一名(兼書記),副校長3名(如果學生數超過3000人的可以配備4名副校長),副書記1名,校長助理1名,中層教幹一般有校辦主任、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中層教幹一般按一正兩副配備,如果學生數較多的,也可以按一正三副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