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為φ,當指物質B的體積分數時,採用符號φB或φ(B),定義為:φB = VB/V0 式中:Vm,B為純物質B在相同温度和壓力下的摩爾體積xB為物質B的摩爾分數xA為溶劑物質A的摩爾分數Vm,A為溶劑物質A在相同温度和壓力下的摩爾體積。
在化工技術中,一般簡單地定義為:φB = VB/V0 其中:V0為在混合過程前的總體積VB為物質B的體積。
φB是無量綱量。
常用%,‰等符號來表示。
當用%表示時,也有時用%(體積)表達,以區別於質量分數。
化學體積分數計算公式
體積分數是指物質的體積與總物質的體積之比如果為氣體時,體積分數也可用摩爾分數表示。
數值上是一致的,即物質的摩爾數與總物質的摩爾數之比。
【衍生】:
現在的題目中,百分含量一般可以理解為物質的量分數,即該組分的物質的量除以總物質的
量得到的數值。例如合成氨反應達到平衡時,假設氮氣、氫氣、氨氣的物質的量均為1摩爾。
則氮氣的物質的量分數為1/3。體積分數指氣體,某一氣體組分的體積除以總體積,這兩個體
積應該是同温同壓下的體積,所以體積分數等於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指某一組分的質量
除以總質量得到的數值。分數一定是針對混合物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