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的上級主管部門一般是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一般來説城管局是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執法機關。同時。城管局也歸住建部的存款監督局監督和指導。
1、歸當地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管。
2、城管執法包括對市容環境衞生、城市規劃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進行綜合行政執法。
3、城市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職能首先就是研究制定城市、區鎮等市容環境管理以及綜合執法的工作中長期以及年度的計劃,以及負責牽頭編制我區的城市管理、主管城市環境衞生工作、建設項目的方案的審查和實施的監督管理等等行業的管理。
城管執法隊員歸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管轄。城管協管員歸所在中隊(包括執法大隊下轄中隊、街道、鎮、產業園、開發區中隊等)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大多數地方屬於城建局或者城鄉規劃局責任管轄。
在中央一級單位,城管歸城建部和城鄉改革委管轄。
同時城管歸老百姓管,因為城管的工資是老百姓的納税,所以老百姓是城管的老闆,是老百姓在給城管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