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報廢年限規定: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小、微型、大型非營運車載客汽車、非運營轎車無使用年限。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