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凡具備下列條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設備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性能仍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設備受到嚴重損害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設備超過使用週期年限、非標準專用設備或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文規定列為強制淘汰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