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級機關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執行省監獄、戒毒管理系統的職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定執行。設區市以下機關的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和户籍範圍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並在考錄簡章中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