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10報案。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報案人、控告人和舉報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為其保守祕密,保護報案人、控告人和舉報人的安全。迅速審查、立案和轉處。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家庭暴力的報案、控告或者舉報後,應當立即問明案件的初步情況,製作筆錄,迅速進行審查,按照刑事訴訟法關於立案的規定,根據自己的管轄範圍,決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