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拉肋之刑”有兩種説法。第一種説法是,用很重的錘子直接猛擊胸肋骨的位置讓肋骨斷裂。
第二種是説用繩子將犯人捆住,然後人們拽兩邊的繩子,讓繩子收到最緊,最後胸肋骨也會因為壓力骨折。
 拉肋是古代的刑法:用粗繩索纏繞在身上用力勒緊,在岳飛身體兩側拉扯,以至於肋骨被生生的給勒斷,骨折而死。岳飛是被處以拉肋之刑而死的。
《朝野遺記》(野史都是小道消息)記載: 南宋岳飛是受“拉肋之刑”而死(猛擊胸肋),其他不明,正史上無記載,也沒人敢記載。
“拉肋之刑”:就是兩個獄卒外扯犯人兩個臂膀,然後行刑人用利器猛擊犯人肋部,刺穿心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