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督辦注重提升滿意度。對交辦的訴求開展滿意度調查,對訴求辦理評價不滿意、未達到實效的,重新核實再次進入交辦程序,區督查辦對長期無故拖延遲辦、推諉不辦的,開展專項督查。形成了月、季、年的通報機制。
將各單位走訪民營企業,收集、解決民營企業訴求的情況納入黨建目標考核中的統戰工作考核。
同時,對訴求的辦理情況打分,將結果運用到區對部門的營商環境考核中,督促訴求辦理單位盡心盡力、盡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