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事業退休不算是中人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標準,是以其工作時間和退休時間來確定的。
2014年9月及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並已經退休的人員是屬於“老人”,養老金的待遇計算使用的是老辦法退休待遇。
2014年10月及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時候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並在未來退休的人,屬於“新人”,養老金計算使用的是跟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金計算模式,主要以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為計算基礎。
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在10月以後退休的人員,稱之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中人牽扯到兩個重要的過渡。
第一個過渡——過渡性養老金。
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生成的養老金待遇主要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對於“中人”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是通過視同繳費的方式確認。
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養老金待遇怎麼算呢發放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模式,實際上也是跟企業退休人員過去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採取的模式是一樣的。
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缺少個人賬户養老金和年金的一種補償。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時間,一般都是指2014年10月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如果説2014年一月份參加工作的年輕人,實際上也是有幾個月的視同繳費年限,等到他們退休估計得2050年以後了。也就是説是過渡性養老金未來會用到2050年以後。
另外還要注意視同繳費指數,這是根據退休時職務級別等因素確定的,也參與基礎養老金中平均繳費指數的計算。也是跟過去退休費待遇跟退休職務、級別掛鈎的一種延伸。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最大的變化實際上是過去實施連續工齡計算退休費,這是不能中斷的。一旦個人離職,相應的工齡要從重新就業時開始計算。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所有的繳費對應的養老金待遇實際上都是獨立的可單獨計算的了。
第二個過渡——十年過渡期。
畢竟養老保險制度和過去的退休費制度計算模式相差很大,為了保持養老待遇的平穩過渡,國家明確了十年的過渡期。2005年國家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才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是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過渡期內,要進行新老辦法退休待遇比較。
老辦法實際上是以2014年9月本人的基本工資和職務為標準,然後按照2015年退休費增加的標準進行增加,最後按照每年的工資增長率累積計算。
這實際上是假設了當事人從2014年9月就開始退休,然後按照一定的增長規律增加退休費,跟老人的待遇持平。
過渡期內,如果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就按照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這樣,確保改革在過渡期內不會降低有關人員的退休待遇。
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則在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的一定比例。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發放10%,2021年退休發放70%。這種情況下也避免了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新辦法退休待遇過渡提高養老金的情況。
2024年10月以後,過渡期結束,老辦法退休待遇就不再兜底了。
這就是“中人”的有關範圍和養老金計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