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在古代一般亦稱“邸舍”、“邸閣”、“邸肆”、“邸鋪”、“塌坊”、“塌房”等。“邸”原是指堆放貨物的貨棧,“店”原是指沽賣貨物的場所,東晉、南朝至唐初兩者是有所區分的。
唐初以後,邸店除堆放貨物外,也兼住商客。商客帶着貨物住進邸店後,邸店主人與牙人為商客作中間人,將貨物賣出,或再購買貨物。這樣邸店又發展為客商交易的場所,具有倉庫、旅舍、商店多種性質。
在古時候的店家就是現在酒店的老闆。開店的房子的佈局通常進門是吃飯的,後面是住宿的。
店裏的服務員叫小二,第一個迎接客人的小二特別熱情而且靈性、活泛,會詳細訊問客人的要求:客官是吃飯還是住店呀
店裏面順帶的服務有餵馬,打洗臉、洗腳水、包打聽當地的風土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