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的原因和特徵不同,依法處理方式不同。
臨建指臨時建築:是因⽣產、⽣活需要⽽臨時建造、搭建的結構簡易的、必須限期拆除、臨時性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
違建指違章建築:是未取得建設⼯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臨建和違建的主要區別就是:零件是屬於臨時建築不是固定建築,一般都是為了施工需要而建設的,不屬於違規建築。
違建這是屬於明顯違章的建築,違建是需要被強制拆除的,如果不及時拆除就會面臨市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簡單的説臨建是合法的違建是違法的。
兩個概念。臨建房:事實需要,必須臨時搭建的房子。要向房產和規劃部門主動申報審批後建築,明確使用目的與期限。保證不破壞環境,不造成影響。用後自動拆除並恢復原貌。
違建房:沒有經過合法申報與審批,私自建起的房子。可能影響到大局規劃和他人的生活環境,有潛在的危害,必須拆除,接受處罰,恢復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