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居委會是最基層一級政府機關,他們服務羣眾最直接,最有效,許許多多國家政策法規都是通過他們來落實完成。為了更好便民服務,平時他們要準確掌握居民有關信息,因此居委會和村委會有權登記居民信息,建立信息檔案,謝謝理解配合。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拒絕居委會登記信息的。因為居委會有權對常住人口、流動人口進行信息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
居民委員會的任務: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間糾紛
(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五)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衞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居委會沒有權登記信息,但是涉及到以下問題,居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