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活生產要素市場,核心在於利益“分配”
建立“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是激活要素市場的關鍵,其本質在於建立一個利益“分配”的機制。根據以往生產要素市場化改革的經驗,利益分配機制是關鍵。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分產到户,體現多產多得,充分激活了農村市場。改革開放初期,分工協作,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充分激活了勞動力市場。證券市場發展初期,分股到民,體現按股分紅,充分激活了資本市場。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期,按股分利,充分激活了企業家創業市場。同樣,大量培養科技人才,分技到人,按技取酬,充分激活了技術創新市場。
2、實現“業務數據化-數據資產化-數據業務化”
“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數據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機制一旦形成,數據提供者都可以更公平參與收入分配。數據生產者,通過採集、加工、分析數據就可以積累數據資產,實現數據業務化,通過數據資產獲得收入數據流通者,通過開放、共享、交易數據也可以獲得收益數據消費者,通過使用數據實現價值。
數據生產要素屬性的提升和市場化改革將推動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推動各類產業加速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同時也將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