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水限值要求:
控制項目
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懸浮物20(mg/L)
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機構懸浮物20(mg/L)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機構
懸浮物60(mg/L)
參考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
懸浮在水中的固體物質,包括不溶於水中的無機物、有機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