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作用不同、類別不同、模式不同,具體如下:
一、性質不同
1、人才住宅
指專項用於人才就業的生活配套租賃公寓。
2、普通住宅
指專供居住的房屋。
二、作用不同
1、人才住宅
解決人才在某地創業的短期租賃和過渡週轉用房。
2、普通住宅
提供居民居住。
三、類別不同
1、人才住宅
專業人才公寓、博士公寓、留學生公寓等。
2、普通住宅
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
四、模式不同
1、人才住宅
人才公住宅打破“常見小區—組團—院落”傳統小區模式,以“小區—中央多層區塊—內街休閒廣場—住宅單元”的漸進式小區新模式。小區內實行智能化管理,通常附有餐廳、超市及小型服務型商業等。車庫、自行車配備齊全,小區內有專用的無障礙設計,每一個樓房之間,都有不同的健身主題,主要包括羽毛球場、乒乓球場、太極廣場、單槓等。
2、普通住宅
傳統小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