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領取條件,國家明確規定,距離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但是累計繳費的年限不能超過15年。
也就是説,只要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般都可以在59歲的時候一次性補齊15年,然後辦理退休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當然這種方式,也不叫“一次性補繳15年”,但是對於多數人來講意思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