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一般就是指公安機關的經濟偵查大隊。作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一個部門,當然有搜查權。但是執行搜查的前題是必須立案,案件立案後,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搜查措施,在搜查時必須持搜查證,不少於兩名偵查人員,有見證人在場見證並在搜查記錄上簽字,必要時可以同步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