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報廢是對不合格產品所採取的排除其原預期使用的措施,例如回收、處置或銷燬。
有時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而不顧損害自身的長遠利益、顧客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對應報廢的不合格產品不採取報廢措施。
為此,政府或主管機構不得不採取強制性手段使其報廢。
強制報廢的意思就是説,車主自己不自主的報廢自己手中的所有物,並且該所有物已經是無法正常的使用了,但所有物物主仍然在使用,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強制報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