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腹子就是還未有出生的孩子!根據國家法律,沒有出生的孩子就不是權利自然人,他就不能獲得賠償,因為他的生命有太多不確定性!只有生下的孩子才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體!
而從情感上來説,兒子已經離世,還有未出生的孫子即將來到身邊!對於失去兒子的老人來説,是一種精神寄託和慰藉,只要未婚的兒媳婦願意生下孩子,那麼就會得到某種許諾,未婚的遺腹子也會得到親情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