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退股方): 乙方姓名(受讓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 乙方按甲方入股時資產清查及雙方確認的價格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給甲方退股
4、 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採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乙方公所拖欠甲方的非股權款 元,應於雙方簽訂退股協議後每週還款 元還完為止。甲方退股的股權款 元,乙方以月為單位逐步退還,每月1日前退還 元,(相關手續費由乙方承擔)退完為止。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作對乙方有害的各項事務並維護公司所有的利益。
2、由於加工生產基地原來是甲方創建所以甲方有義務保證正常運營,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須無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解決各項事宜
3、甲方不得索要股本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債權債務和虧損、盈利分紅(包括合併前和退股後的)與甲方再無任何關係。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還款(如虧損、轉租、轉讓、關閉等)。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6、股權款未退完乙方公司轉租、轉讓、關閉需告知甲方。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