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如果有退休金的話是有喪葬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退休)人員死亡後,發給一次性撫卹金和喪葬費。目前的最新標準是:死亡後被追認為烈士的一次性撫卹金為生前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80個月、因公死亡的可補40個月、因病死亡的可補20個月。至於喪葬費,要實行火葬才能領取,具體標準沒有統一規定,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工資(離退休費)。
農村喪葬費撫卹金最新規定
、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户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如何分配
一、撫卹金不納税。
二、撫卹金不計個人收入.
三、撫卹金不能作為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
供養親屬標準
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
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條件是:(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説,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則其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為職工工資的50%。其計算公式為:
供養親屬撫卹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