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在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
背書時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記名背書未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空白背書。
經過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簽發者到期付款的責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則背書人必須承擔償付責任。
經過背書,票據的所有權由背書人轉給被背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