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乃記之而去”就是記錄下,然後離開。這裏“而”表順承,就是“然後”的意思。
2、“乃記之而去”的“而”選自柳宗元的《小石潭記》。
3、原文為:
從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伐竹取道,下見小潭,水尤清洌。全石以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為坻,為嶼,為嵁,為巖。青樹翠蔓,蒙絡搖綴,參差披拂。
潭中魚可百許頭,皆若空遊無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動,俶爾遠逝,往來翕忽。似與遊者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