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護學崗是一種為有效保障城區幼兒交通安全而設立的崗台。幼兒園護學崗的設定加強學校周邊道路值勤,確保幼兒安安全全上學、高高興興返家而設立的崗台,使學生的交通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學校周邊有序的交通環境明顯好轉。
幼兒園,原稱勘兒園,是幾百年前從普魯士引進的體制。舊稱蒙養園、幼稚園。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園是對3週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幼兒園的任務為解除家庭在培養兒童時所受時間、空間、環境的制約,讓幼兒身體、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