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又可以叫做“承租方”,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可直稱為“租賃人”,指享有租賃財產使用權,並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
比如有一物業主對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範圍,如攤位、店面、商業場所或居住所進行對外出租,那和該物業所有者進行協議簽約,租賃該場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