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對其所屬的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我國的審計機關從中央到地方的層級是國家審計署及審計署特派員辦事處、省(直轄市、自治區)審計廳、市縣區審計局,他們分別對應國務院、省級政府、縣市級政府等。
他們所從事的審計工作由相應政府安排,理所當然對各級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