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自然和社會事件的發生不僅對事件本身或“事件主體”產生影響,而且對相關事物或“事件客體”產生影響,一般説來,大的事件產生大的影響,小的事件產生小的影響,在特定的條件下,大的事件可能產生小的影響,小的事件可能產生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