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秦演變而來的。
唐代是郡縣制。該制度盛行於秦漢。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
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秦國,秦武公十年(前688年),秦武公越過隴山,鋒鏑直指佔據今甘谷的冀戎,平定後,以族名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縣級行政管理機構——冀縣(今甘肅省甘谷縣)。這是中華縣制之肇始。而秦代為中國歷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縣制”的朝代。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曾出現過應否置郡的爭論。當時不少大臣,特別是李斯的上司王綰,認為原楚國、燕國、齊國等地的領土都遠離秦國,主張實行分封,授各地貴族予世襲的諸侯名份,惟身為廷尉的李斯認為分封制是周朝諸侯混戰的根源,他大膽地反駁道,周制訂的這個政策已經證明是一個政治災難。
隋文帝廢郡,將地方政區從州郡縣三級制改為州縣二級制,隋煬帝時又改州為郡,恢復郡縣制。
唐初改郡為州,後又有反覆,唐肅宗最終定為州領縣。唐代在州之上還有道一級,道最初是監察區和軍區,後來逐漸成為行政區,唐代地方政區也就由州縣二級制變成了道州縣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