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搖號條件的前提下,只需要在網上進行參與資格申請,審核通過之後,可以參加廣州車牌搖號。
廣州車牌搖號申請條件具體規定:
第十一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需全部符合):
(一)住所地在本市(詳細定義見後面説明)
(二)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或名下中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註銷
(四)名下沒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車指標或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更新指標,指的是之前已經有車,且合法上牌,但車輛通過移出本市、售賣等方式變得不再自己名下,則可以申請的車牌指標類型,不屬於搖號產生的車牌指標!)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
1、本市(含增城市、從化市)户籍人員
2、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效身份證明並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4、在穗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並在本市連續兩年以上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户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