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服務收費前或變更物業收費標準前,應向市物價局遞交申請報告。
2、市物價局受理申請報告,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核。
3、市物價局在受理申請報告後,到實地按照《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申報表》進行核查、評定、計分,並提出評定意見。
4、根據服務水平和成本測算情況確定該物業具體服務收費標準。
四、承諾時限:
1、在接到申請報告後,經審核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答覆。
2、在受理申請報告後15個工作日內核準標準情況複雜的,時限可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