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把工作叫作:活,活計,營生等。
各個地方,各個朝代也是不一樣的叫法。
為別人種地一般都叫做佃户!如果在朝廷,那就是在朝為官了。
古代工作有稱之為做事、處事、作工。如《水經注 河水五》中提到:用工百萬,經年不就,石虎親閲做工,沉璧淤河。而古代政府上班早晨是卯時(5-7點,一般是卯正,即早上七點。要點名的,叫做“點卯”。所以上班也叫“應卯”,這一詞語流傳至今。
     在古代還稱家丁、丫鬟、下人、奴才等都是家奴,無人身自由,主人可以隨意買賣,相當於奴隸長工、短工是僱傭關係,長工、短工為地主家提供勞動,地主發放工資。雖然在經濟上與地主有一定依附關係,但是具有人身自由,與現在老闆與打工者相似佃户是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除收穫的糧食按照約定繳納地租,剩餘的就是農民自己的,與現在的承包關係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