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在每月月底發放補助。按月發放,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合格的當月進行計發,每個月月底前頒發下個月的補貼。
如果因申請人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申請延誤半年以上的,從提交申請合格日起當月計發。如果延遲申請在6個月內,則從申請提交之後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