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本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2.開展工業、信息產業發展政策、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運行態勢等調查研究、統計分析,提出決策諮詢建議。
3.承擔區域內相關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諮詢和推廣等工作。
4.負責開展信息技術服務,對接各服務機構、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有關支持服務。
5.為相關企業在投融資、人才對接、項目申報、項目諮詢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撐與服務。
6.承擔總部企業服務等相關具體工作。
7.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業服務中心是單獨的政府部門,是事業單位性質。主要工作是引導、督促鄉企業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以及經濟活動關係。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