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書籍,獲得書籍物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但不包括其中的知識產權。對於物權的處置即有形財產的處置。
法律規定,知識產權的權利轉移或許可使用需要簽訂合同,並註明相關事項。
由此可見,購買書籍不等於也購買了書籍內容的知識產權,擅自將書籍內容進行非法傳播(在公共場所公開)和進行牟利行為(製作電子書出售)均屬於侵犯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即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