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整範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方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補足到15元。
(三)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1.9%(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的人員,按下述方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1947年至1951年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1942年至1946年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週歲(1941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五)2021年當年內女年滿60週歲(1961年出生)、男年滿65週歲(1956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六)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相關法規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相關法規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