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 表示公園、古典園林、風景名勝公園和、居住區小公園等用地、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牆 、街頭 等用地。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