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全面負責項目質量、安全、文明、財務等一系列工作。
2、
負責項目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月、周工作安排編制和落實。
3、
嚴格質量管理,保證施工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合同要求。
4、
合理組織、調度生產要素,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工期和效益
1、全面負責工程項目進場前的資源配置工作和入場後的施工現場管理。
2、負責承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經營管理,確保施工合同規定內容的充分履行。
3、建立和運用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提高工程施工質量,實現合同管理目標。
4、提高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增強項目經營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