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於寫為≠。一般來説,方程的檢驗是把所求得的未知數的值代入原方程的左右兩邊,使方程的左=右的是原方程的根,左≠右,它是原方程的増根(那不是原方程的根)。
但分式方程是代入最簡公分母,使最簡公分母=0的是方程増根,使最簡公分母≠0的是原方程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