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評對象: 男50歲以下,女45歲以下。教齡5年以上。
2、評選原則: 評選校級骨幹教師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進行。
3、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能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在羣眾中有較高的聲譽。 
(2)申報教師必須在本校教研組有一定影響,在本學科有一定知名度。 
(3)省市教壇新星、被上級部門認定的市級以上骨幹教師、市級以上的優秀教師(本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認定為校級骨幹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