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額為基數,按7%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
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按本市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繳納。
醫保報銷的費用項目是:
1、牀位費(鄉鎮衞生院最高12元/天,市級及市級以上醫療機構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藥品使用範圍執行省規定的藥物目錄)
3、檢查費(檢查、化驗等,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結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範圍)
5、手術費(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6、輸血費(手術或搶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額500元)
7、材料費(每次住院最高限額2000元)
8、各種腫瘤患者的放、化療及腎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門診費用,視同住院費用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