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的有效期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1、對義務兵,有8種處分,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或者撤職降銜除名開除軍籍。
2、對士官,有7種處分,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或者撤職降銜開除軍籍。
3、對軍官,有7種處分,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級)或者降銜(級)撤職開除軍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