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公司需要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從入職第2個月起,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籤合同雙倍工資賠償,最長不超過11個月,訴訟時效是一年,從入職滿一年之日起一年內要求公司賠償,超過了時效就得不到了。這裏的雙倍工資實際上只賠償一倍,因為有一倍已經在每個月作為工資發放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