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加拿大著名媒體研究者麥克盧漢提出了“二次營銷”理論,他指出媒體營銷過程中的“第二次售賣”是其獲得的主要經濟來源。媒體經營過程中,經由兩次銷售來完成整個銷售過程的售賣形式稱為“二次售賣理論”。
二次售賣理論將媒體經營劃分為相互依存的兩部分。第一次銷售,媒體將產品(頻道、欄目、公眾號)銷售給受眾(聽眾、讀者、觀眾)。第二次銷售,媒體將受眾銷售給終端消費者(企業、廣告商、贊助商)。出資方是媒體經營過程的最終“消費者”,而受眾是達成“銷售”的介質。因此,二次售賣建立在一次售賣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