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
    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徵營業税
    月租金收入超過20000元的,按“服務業—租賃業”依5%的税率,繳納營業税(同時繳納城建税、教育費附加、防洪費和地方教育附加)。
    個人所得税: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依10%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