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即人類社會的各種文化現象,“要素”即事物必須具有的實質或本質、組成部分。人文要素可分為經濟要素、社會要素以及環境要素。具體如下:
1、城市文脈:城市是人文要素的客觀存在,既是一個空間概念,也是一個時間概念,是處在動態發展中的城市在時光流逝中所形成的文化價值觀念、歷史古蹟和生活方式。
2、市民生態:城市文脈的傳承需要整個城市的全體市民的努力。城市是一個大劇場,生活於其中的人們的心理狀態和行為舉止描述了城市現實的生活狀態。
人文要素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人文因素包含了社會因素和文化因素。
1、社會因素
社會因素包括歷史因素和人文因素兩大類。歷史因素中有時代因素,民族因素、地域因素,這些因素比較穩定,不是經常變化的。人文因素是社會因素中最活躍的也是經常變化的因素。人文因素包括人的習俗性格、宗教信仰、文化素養、審美觀念等。
2、文化因素
凡屬於意識形態方面的、非物質技術方面內容的、都屬於文化因素範疇。如制度(如禮制)、宗族、還有藝術方面的小説、詩歌、繪畫、音樂、戲曲、雕刻、裝飾、裝修、服飾、圖案等都屬於文化範疇。以建築類別來説,則多着重在制度、習俗、審美觀以及藝術處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