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平方米。申辦以下項目需提交此表:1、辦理市規劃區範圍內私人新建建築物規劃報建手續2、辦理市規劃區範圍內私人建築物拆舊建新手續3、辦理市規劃區範圍內私人建築物續建手續4、辦理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轉讓手續5、辦理市規劃區範圍內公建建築規劃報建手續
土地使用證(不動產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書(核對後退還)及複印件一份
建築施工圖一套(原件)
規劃用地紅線圖(核對後退還)及複印件一份
身份證原件(核對後退還)及複印件一份
土地使用證(不動產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書(核對後退還)及複印件一份
總建築面積超300平方米的需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