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讓形式辦理過户的方式。這種方式是一種買賣關係,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税可以暫時減半徵收,一般按照總房價的交納契税。為了達到少交契税的目的,很多家庭買賣房產時,都會故意降低房價,孰不知政府有一個評估標準,一般契税都會按評估的結果來徵收。
2、
以贈予的方式辦理過户。首先到公證部門辦理贈予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鑑定,最後到房產所屬管轄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贈予過户手續,這裏要繳納税費。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方式實際上是最貴也是最麻煩的一種方式。
3、
親屬間房產過户還可以通過繼承方式或遺囑繼承方式變更房屋權屬。根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税。不徵契税,當然最划算,但過户手續只能在產權人去世後才可辦理。遺囑繼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遺囑公證,產權人在去世前還是可以隨時變更繼承